关于CSC奖学金资助标准提高和奖学金发放的说明
根据国家关于提高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标准的相关通知,我校留学生奖学金发放标准说明如下:
1、留学基金委决定从2014年9月1日起提高奖学金生资助标准,各类学生的月生活费资助如下:
CSC奖 | 学生类别 | 月生活费 |
博士 | 3500元/月 |
硕士 | 3000元/月 |
本科 | 2500元/月 |
2、为了使2014级CSC奖博士新生能安心在我校学习,自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学校已在老资助标准的基础上提前向CSC奖博士新生每月预支1000元生活费(即每人每月3000元)。执行新标准后,我校将补发不足部分,即:2014年9月—2015年2月每人每月补发500元,六个月,共计3000元。
3、其它CSC奖学金生:博士生活费由每月2000元调整为3500元,硕士生活费由每月1700元调整为3000元,本科生活费由每月1400元调整为2500元。因此,将一次性补发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六个月生活费:博士1500/月,共计9000元;硕士1300/月,共计7800元;本科1100/月,共计6600元。
4、调整后的发放标准和补发的生活费明细如下:
CSC奖 | 类别 | 调整后(2015.3开始) | 补发(2014.9-2015.2,六个月) |
博士 | 3500元/月 | 2014级:500元/月,共计3000元; 其它年级:1500元/月,共计9000元 |
硕士 | 3000元/月 | 1300元/月,共计7800元 |
本科 | 2500元/月 | 1100元/月,共计6600元 |
※补发的生活费将与2015年3月的生活费一起发放。
5、资助标准提高后,CSC奖将不再单独发放以下津贴:一次性安置费、教材费、门诊医疗费、假期活动经费、文体活动经费和电费补贴,已经发放的不再收回。
6、上海市政府奖、SJTU奖和孔子学院奖学金:生活费等发放标准维持不变,
留学生发展中心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