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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上海交通大学

关于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评选通知



各学院(系):

根据《关于推荐“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教外司[2016]1098号),为切实落实全国留学工作会议精神,扩大中国政府奖学金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培养更多知华、友华的国际优秀人才,教育部设立2016/2017学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从而激励在华留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升来华留学整体水平。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请各学院(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遴选、推荐奖学金候选人。


1.奖励标准

本科生提供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5,000元/人;研究生提供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0元/人。国家留学基金委也将考虑邀请获奖学生代表参加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感知中国”社会实践和文化体验活动。


2.名额分配和申报办法

定额名额:面向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以上的学历生,限自费生,限报9人,学校推荐人选,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秘书处核定。

开放名额:面向在校就读的研究生二年级(含)以上的学历生,包含奖学金生和自费生,限报3人,学校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秘书处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3.申请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

2)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3)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4)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者优先;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


4.申请材料

1)《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2)成绩单(至所在学院教务老师处打印,加盖学院公章);

3)校级及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

5)论文:

  a) 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

  b) 论文录用通知或论文接收函,需导师签字;

6)专利:提供专利的复印件。

其中1)、2)为必交材料。


5.时间节点和评选程序

1)学生自荐:6月17日16:00前提交申请材料至各院系。

2)各院系经综合评定,可推荐本科生不超过3人,研究生不超过1人;材料汇总后(汇总表见附件2)于6月22日17:00前提交材料至留学生服务中心(闵行新行政楼B204),过时视为放弃推荐。留学生服务中心不接收学生个人提交材料。

3)各院系推荐的候选人需要准备5分钟的答辩PPT汇报,答辩日期为6月24日下午,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4)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和答辩表现,以投票方式确定候选人。

5)推荐名单公示一周。

6)候选人须按照要求填写网上申请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未按时提交者视为个人放弃。

7)学校将候选人名单及详细申请材料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予以最终核定或评审。


附件1 上海交通大学2016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Application form for Scholarships for Outstanding Foreign Students in 2016).docx

附件2 上海交通大学2016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人汇总表.docx



留学生发展中心

研究生院国际化办公室

留学生服务中心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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