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
汉语言本科生招生简章
为满足国际社会对日益增长的中文教育类人才的需求,促进世界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助力国际中文教育人才的成长,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聚焦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欢迎各相关推荐机构推荐优秀学生申请上海交通大学汉语言本科生。现根据2026年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招生办法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开具的预毕业证明,并于入学前取得高中毕业证书。
2.持外国有效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并符合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3.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4.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5.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6.年龄为 16-25 周岁(统一以 2026 年 9 月 1 日计)。
7.具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五级)200 分, HSKK(中级)60 分。
二、招生截止日期
2026年4月30日
三、招生流程
1. 2026 年 3 月 1 日起,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http://www.chinese.cn),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选择上海交通大学为第一志愿,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2. 同时登录留学交大申请系统(http://apply.sjtu.edu.cn),选择“本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汉语言本科生”学习项目,填写并提交申请表。
3. 上海交通大学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通过材料评审的申请人需参加由交大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及其他具体要求以邮件通知为准。
4. 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语合中心委托专家组集中评审:根据 HSK、HSKK 考分和级别,兼顾国别等因素择优资助,于入学前约 3 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5. 上海交通大学与奖学金获得者确认留学意向后,将《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等相关入学材料等发送到奖学金获得者本人提供的电子邮箱。请奖学金获得者按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6. 已通过学校审核但未获得奖学金的申请者,仍然可以自费生身份进入交大学习。
四、报名材料
以下证明材料如非中文或英文版本,需提供相应的公证翻译件。
1. 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 HSK、HSKK 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 推荐机构负责人签发的推荐信(客观评价申请者并注明是否孔子学院学员或其它身份;在职汉语教师须另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4. 最高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预期证明或在校学习证明。
5. 在校学习成绩单。
6. 自述信
7.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我校提交申请材料。如有问题,请咨询chinesebridge@chinese.cn。
8. 未满 18 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9. 我校如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将直接与申请者联系沟通。
10.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申请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0.1 申请人出生即获得外国国籍的证明,或后加入外国国籍的证明。
10.2 申请人出生即获得外国国籍的,①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且在申请人出生时有国外永久居留,须提供父母相应的永久居留证明;②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且在申请人出生时未获得国外永久居留,须提供截至申请年份 4 月 30 日已退出中国国籍满 4 年的证明。
10.3 申请人原为中国公民后加入外国国籍的,须提供截至申请年份 4 月 30 日已注销原中国户籍及退出中国国籍满 4 年的证明。
10.4 申请人第一本护照起所有往来中国的签证、居留许可、出入境记录 等。
注:曾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的申请人,须参照 10.3 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五、其他
1. 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概不受理。
2. 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或非本人填写提交的,一经查实,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3. 获奖者因故不能报到,应在报到日前 15 天书面告知我校并注明原因。无故未报到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4. 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及未经许可不按时报到、休学等情况,取消奖学金资格。
5. 须参照《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参加年度评审。
六、奖学金内容:请参考以下网站所列奖学金内容 https://en.sjtu.edu.cn/news-events/notice/2477
七、咨询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留学生发展中心
电话:
- +86-21-34203849(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专项)
- +86-21-54743244(国际本科生招生)
电邮:
- cisjtu@sjtu.edu.cn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专项)
- isc.d@sjtu.edu.cn(国际本科生招生)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 奖学金处
电话:
- +86-10-58595743
- +86-10-58595999 (亚洲、非洲)
- +86-10-58595973 (美洲、大洋洲)
- +86-10-58595727 (欧洲)
电邮:scholarships@chines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