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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留学生修读《通识教育实践课程:社会实践》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留学生修读《通识教育实践课程:社会实践》的相关工作,结合留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实施对象
2016年9月之后入学的我校全日制本科留学生(汉语言专业除外)。


二、 实施方式
留学生按照学校教务处制定的培养计划要求,完成《通识教育实践课程:社会实践》课程,并由留学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每位留学生的完成情况进行认定并评定课程成绩。


三、 具体内容
实践环节:留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完成《附件1: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并提供相应证明;最终由留学生服务中心负责认定考核总分超过100分(含100分)为实践环节合格。


相关细节说明:
1、要求学生在上海交通大学留学生会、上海交通大学国别学生会、上海交通大学各类学生社团组织中担任包括主席、部长、会长、副会长,且任职时间在一个学期以上。社团活动类别分数不叠加,取最高分。比如:同学甲既是留学生会的部长(可以获得30分),又是学校某社团的干事(可以获得20分),那么该同学的社团活动类别得分以最高分30分计算。
2、学术活动是指校内单位或组织举办的学术报告或讲座,如励志讲坛、大师讲坛、创新与创业大讲堂等,参加完后须提交《附件3:学术报告证明表》内附300字以上的中文书面总结。学术活动信息可以从同去网上获取。同去网网址:http://tongqu.me。
3、志愿服务是指校内外公益组织如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留学生会志愿者部等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且在参与活动过程中表现积极,需要提供志愿者服务证明。自愿献血活动可从同去网上报名,其他志愿者活动信息可从上海交通大学青志队网站上获取。上海交通大学青志队网址:http://vol.sjtu.edu.cn。
4、文体活动是指学校、学院、留学生会、国别留学生会、学生体育总会及其他校内学生文体社团等举办的文体演出或比赛,需提供《附件4:活动组织/参与证明表》的证明,内附本人工作(参与)照片或者300字以上的中文书面总结。
5、在经认证的各类文体活动、学术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中获得校级以上奖项1次以上(含1次),需要附证书。
6、特殊贡献为参加留学生服务中心指定的活动,且在参与活动过程中表现积极,可以直接认定为实践环节合格。
7、表中未提到的活动,如果属于具体的类别,同学们可以依据相应类别的要求提供辅助证明。如果不确定,可以填写《附件6:活动分数申请表》,具体分数由留学生服务中心认定活动类别后给予。
8、如果同学们对表格中的任何地方或者对活动的认定资格有疑问,可以到留学生服务中心(新行政楼B204)咨询。


最终提交形式为《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各类证明材料,请务必装订在一起。
提交时间:
2017年5月30日至6月3日(第15周)9:00-11:30,13:30-17:00,
提交地点:
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204,34203955,issc_minhang@sjtu.edu.cn;徐汇校区:桃李苑1001室,62933305,issc_xuhui@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留学生服务中心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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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2016年秋关于留学生修读《通识教育实践课程:社会实践》的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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