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
关于评选2016届春季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留学生)工作的通知
2016届研究生毕业留学生: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继续开展评选“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沪交内(学)[2013]77号)的要求,我校继续在2016届研究生毕业留学生中评选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届研究生毕业留学生。
二、评选人数
共计8名。
三、评选条件
1.能够按规定准时毕业;
2.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3.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成绩显著。硕士生要求学位课平均级点原则上在2.3以上(含2.3),非学位课程成绩优秀;博士生要求课程成绩(包括综合考试)合格,并且能够在2016年6月之前参加毕业论文预答辩;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体育锻炼、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四、评选办法
1.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到:http://pan.baidu.com/s/1o7yoN6E下载《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填写),另于http://pan.baidu.com/s/1sjGKjA9下载《2016届春季上海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请汇总表》如实填写,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压缩发送到邮箱:issc_minhang@sjtu.edu.cn,文件命名为姓名+学号。
2.留学生服务中心审核材料,组织申报者统一答辩展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留学生服务中心对候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4.留学生服务中心、研究生院国际化办公室确定名单,上报学校。
五、材料提交
1.《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填写);
2.成绩单(至所在学院教务老师处打印,加盖学院公章);
3.校级及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
1)论文: a)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 b)论文录用通知或论文接收函,需导师签字。
2)专利:提供专利的复印件。
其中1、2为必要材料。
5.相关材料请于12月18日(下周五)17:00前整理完毕交至新行政楼B204室5、相关材料请于12月18日(下周五)17:00前整理完毕交至新行政楼B204室(闵行校区)或桃李苑1001室(徐汇校区)。
六、其他
本通知由留学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发邮件issc_minhang@sjtu.edu.cn或电话闵行校区:34203955,徐汇校区:62933305。
上海交通大学留学生服务中心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