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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上海交通大学优秀留学生和优秀留学生干部的通知


为推进我校留学生教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升留学生培养的质量,加强留学生校园文化建设,树立留学生优秀典型,特在我校学位留学生中开展评选优秀留学生和优秀留学生干部活动。


一、 名额
全校共设30个名额。


二、评选条件
1. 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上海交通大学校纪校规以及相关留学生管理规范的记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讲究卫生,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2. 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所学课程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钻研精神,具有独立思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求知欲强,知识面广;积极参加学生课外科技、学术类活动(获奖者可以优先考虑)。
3.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主动配合学校、院系开展工作。
4. 在上海交通大学已经学习一年以上的学位留学生。
5. 申请优秀留学生干部的学生需要在上海交通大学留学生会、国别留学生会等学生组织中担任部长及以上职务。
6. 在校期间受到过纪律处分的同学不予参评。


三、评选办法
1.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到:http://pan.baidu.com/s/1o62CGQm 下载《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优秀留学生(优秀留学生干部)评选申请表》(自行正反打印),选择申请的项目(优秀留学生或优秀留学生干部,只可以选择一项),如实填写,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2. 留学生服务中心审核材料,组织申报者统一答辩展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留学生服务中心对候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4. 留学生服务中心上报学生处审定。


四、材料提交
1. 《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优秀留学生(优秀留学生干部)评选申请表》。
2. 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证书有效期:2014年12月-2015年11月)。
3. 其他材料(论文和专利发表时间在2014年12月-2015年11月期间):
1)论文:
a)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
b)论文录用通知或论文接收函,需导师签字。
2)专利:提供专利的复印件。
其中1、2为必要材料。
4. 相关材料请于12月2日(周三)17:00前整理完毕交至新行政楼B204室(闵行校区)或桃李苑1001室(徐汇校区)。


五、奖励办法
留学生服务中心联合留学生发展中心对获评的优秀留学生、优秀留学生干部颁发证书,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表彰,酌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视情况向驻华使(领)馆通报获奖者名单。


六、其他
1. 每学年评选出的优秀留学生、优秀留学生干部在评定各类奖学金时优先考虑。
2. 本通知由留学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发邮件issc_minhang@sjtu.edu.cn或电话闵行校区:34203955,徐汇校区:62933305。


留学生服务中心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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