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届春季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留学生)工作的通知
2018届研究生毕业留学生∶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继续开展评选“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沪交内(学)[2013]77号)的要求,我校继续在2018届研究生毕业留学生中评选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届研究生毕业留学生
二、评选人数
不超过10人
三、评选条件
1. 能够按规定在2018年准时毕业;
2. 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3. 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上海交通大学优秀留学生”、“上海交通大学优秀留学生干部”、“2017年上海交通大学优秀留学生奖”、留学生奖学金A类(含CSC及SGS)等各类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成绩显著;
4. 硕士生要求学位课平均级点原则上在2.5以上(含2.5),非学位课程成绩优秀;博士生要求课程成绩(包括综合考试)合格,并且能够在2018年6月之前参加毕业论文预答辩;
5. 积极参加院校级集体活动和体育锻炼、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6. 如经审核发现材料作假,取消本次评审资格,并按照相应校纪校规处理。
四、评选办法
1、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到留学交大主页:http://isc.sjtu.edu.cn下载《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填写)及《2018届春季上海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请汇总表》如实填写,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2、院系进行初评,填写汇总表。
3、上海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留学生)评委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审院系递交的材料,不接受个人递交材料。
4. 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面试,确定候选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5、评委会确定最终名单,上报学校。
五、材料提交
1、《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填写);
2、成绩单(至所在学院教务老师处打印,加盖学院公章);
3、校级及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
1)论文:
a)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
b)论文录用通知或论文接收函,需导师签字。
2)专利或其他获奖材料:提交复印件,学院审核原件。
5、相关材料请于12月11日(周一)16:00前交至所在院系。各院系完成初评汇总材料于12月18日(周一)前提交留学生服务中心。
六、其他
本通知由留学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发邮件issc_minhang@sjtu.edu.cn或电话:34203955。
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Registration Form for SJTU Excellent International Post-graduate Students.doc
2018年春季上海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留学生)申请汇总表.pdf
上海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留学生)评委会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