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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8年上海交通大学“留学生之星”评选活动通知

 

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留学工作会议的重要指示,深入贯彻《上海交通大学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提升留学生的培养质量,我校决定举办2018年上海交通大学“留学生之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遴选、推荐候选人。

一、评选对象和程序

1.参评人必须为具有上海交通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位留学生。

2.参评人首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推荐参与评选;每个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3名。

3.评选共分两轮,经第一轮初评和第二轮终评,产生2018年上海交通大学“留学生之星”3名与“留学生之星”提名奖5名。

二、评选标准

1.遵纪守法,无受校纪校规处分等各类不适合参评本项荣誉的负面情况,遵守评选活动规则;

2.知华友华,对中国文化有深入理解;

3.学业优秀,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

4.服务社会,积极参与课外实践;

5.具备一定的中文水平。

、申请材料

1.《2018年上海交通大学“留学生之星”推荐表》(见附件1);

2.成绩单,由学院教务办出具并加盖公章;

3.“我的留学故事(My Journey of Studying in China)”文章一篇,写作语言为中文或者英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

4.个人简历一份,自高中阶段开始,中英文均可;

5.其他材料:相关获奖证明、活动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推荐方式及要求

申请人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1份,所有材料须由本人签名、导师签字(研究生必填)、学院签字盖章。各学院汇总好推荐人材料,填写《2018年上海交通大学“留学生之星”评选推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8年11月2日之前提交至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楼204室;相应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issc_minhang@sjtu.edu.cn,邮件主题格式:**学院+“留学生之星”推荐材料。(注:纸质版、电子版申请材料须同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  

五、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2018年“留学生之星”评选活动将于10月至12月进行。根据评选工作计划,初步的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如下:

1.材料审核:11月2日之前,学院提交材料至学指委留学生服务中心。评选组委会将依据评选条件和标准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2.初评:11月中旬,召开初评会,参评人进行3分钟的展示汇报,并回答评委提问,展示汇报内容围绕学业发展、中国文化认知、社会服务、中文水平等,择优选出8名候选人进入下一轮评选;

3.“留学生之星”终评大会暨新年晚会:12月中下旬与留学生新年晚会一起举行终评会。评选环节包括“我的留华故事”演讲、文化认知展示、专家提问等,产生2018年上海交通大学“留学生之星”3名与“留学生之星”提名奖5名。获评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

六、荣誉及奖励形式

获奖者将被授予上海交通大学“留学生之星”或“留学生之星”提名奖荣誉称号,学校为每位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七、其他事项

主办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

在评选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惑,可与学指委留学生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张巍、查芳灵,联系电话:34203955,Email: issc_minhang@sjtu.edu.cn

 附件1:2018年上海交通大学“留学生之星”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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