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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8届本科生毕业留学生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继续开展评选“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沪交内(学)[2013]77号)的要求,我校继续在2018届本科生毕业留学生中评选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能在2018年获得毕业资格的本科留学生

二、评选人数

不超过15

三、评选条件

1. 能够按规定在2018准时毕业

2. 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3. 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奖学金,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成绩显著;

4. 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前50%,且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

5. 积极参加学校各项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文体活动等,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6. 如经审核发现材料作假,取消本次评审资格,并给予相应校纪校规处理。

四、评选办法

1、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到留学交大主页:http://isc.sjtu.edu.cn下载《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本科生毕业生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填写)及《2018年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本科生毕业生(留学生)申请汇总表》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至本学院(系)。

2、院系进行初评,填写汇总表。

3、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本科生毕业生(留学生)评委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审院系递交的材料,不接受个人递交材料。

4、评委会对候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5、评委会确定最终名单,上报学校。

五、材料提交

1、《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本科生毕业生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填写);

2、成绩单(至所在学院教务老师处打印,加盖学院公章);

3、校级及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

   1)论文:

    a)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

    b)论文录用通知或论文接收函,需指导老师签字

   2)专利或其他获奖材料:提交复印件,学院审核原件;

5、相关材料请于423日(周一)16:00前交至所在院系。各院系汇总后于427日(周五)提交留学生服务中心(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204徐汇校区桃李苑1001室6号台)。

六、其他

本通知由留学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发邮件issc_minhang@sjtu.edu.cn或电话:34203955。

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本科生毕业生(留学生)评委会

2018416

申请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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